投诉处理程序:综合投诉电话0635-7123721 |
投诉处理地点:高唐县三十里铺镇卫生院东一室 |
投诉处理接待时间:8:00-11:00 14:00-17:00 |
投诉处理联系方式:0635-7123721 |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卫生院
卫生院医疗服务投诉处理方式
投诉范围:对医护药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者均可投诉。
1、违反社会服务承诺
2、违反医务人员从业九项准则
3、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疗服务操作规程等
投诉形式:投诉可采用口头、书面、电话、填写病人满意度调查表等形式,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诉受理:受理部门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登记,区别不同情况认真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时限:受理的口头投诉,应马上进行调查,尽可能当场做出答复;一般书面投诉在2个日内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的投诉,应在一周内作出答复。
答复反馈:投诉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其它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
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受理部门要重新进行核实,并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被投诉的医护工作人员或其它科室工作人员,一经核查属实,将按照医院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投诉资料由医院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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