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必要性
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提高我县文化文物资源等级,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旅融合,提升文物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水平。
二、重要举措
县文旅局组织县文物服务心人员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等进行了全面筛选,通过综合价值评估及实地察看文物原真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在充分沟通、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后辛村杨氏祖茔、陈一鹏家族墓2处古墓葬,刘家翰林院祠堂、董集村李氏宗祠等5处古建筑,朱氏先茔支沠碑、于庄村祁连成教思碑、李节妇崔氏碑3处石窟寺及石刻,许楼村望楼、姜氏家祠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总计12处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后,梳理现有资料、积极与文物专家及文物所在地相关人员沟通,深入论证文物的历史沿革、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等内容,起草了《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文稿,按照申报程序,于2022年12月9日经县政府同意发布施行。
三、关键词诠释
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家对确定纳入保护对象,并具有一定科学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
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纪善勤
政策咨询电话:0635-3906959
政策咨询地址:高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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