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切实做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政府下发了《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中最富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最宝贵的共同财富,承载着人类的智慧、人类历史的文明与辉煌。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民族文化特色、传承中华历史文化,对于增进民族认同感和文化自信,促进民间艺术发展、传播,促进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选条件是什么?
推荐申报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真实存在,并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二)具有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三)在一定群体或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四)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三、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
非遗扩展项目意味着在原有的非遗名录基础上,新增加了的非遗项目,这些项目通常与原有项目有一定的关联性或者是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和变化。扩展名录的目的是为了更全面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确保更多的文化传统得到认可和保护。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认定经过哪些程序?
(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申请或者建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进行初评,经专家评审小组成员过半数通过后形成初评意见;
(二)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三)将拟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通过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二十日。
五、公布非遗项目的必要性是什么?
县级非遗项目的公布,对于提高我县城市文化品位,促进文旅融合,推动全县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是参与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基础,公布为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是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基本条件。适时公布一批新县级非遗项目是对近年来调查整理非遗资源成果的集中展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绚丽多姿、异彩纷呈,挖掘和保护一批具有浓郁高唐地方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促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和充实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都具有重要作用。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文化馆
具体联系人:王矗
咨询电话:0635-398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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