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权限)
一、事项名称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权限)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申请材料名称: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六、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申请;(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3)审批机构审查;(4)决定批准/不予批准;(5)颁发和送达。
七、法定办结期限:3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除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权限)
一、事项名称
除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权限)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申请材料名称:
(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六)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八)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七、办理基本流程
(2)申请人申请;(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3)审批机构审查;(4)决定批准/不予批准;(5)颁发和送达。
七、法定办结期限:2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
一、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
二、办理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材料目录: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六、办理基本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3)审核:对审查人员的审查结果进行核对;(4)审批:经负责人审查签字;(5)制证/发证:制作证件并发放。
七、法定办结期限:3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重新申请(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的、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
一、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重新申请(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的、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
二、办理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材料目录: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六、办理基本流程
(2)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3)审核:对审查人员的审查结果进行核对;(4)审批:经负责人审查签字;(5)制证/发证:制作证件并发放。
七、法定办结期限:3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
一、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
二、办理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材料目录: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六、办理基本流程
(3)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3)审核:对审查人员的审查结果进行核对;(4)审批:经负责人审查签字;(5)制证/发证:制作证件并发放。
七、法定办结期限:3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
一、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
二、办理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材料目录: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六、办理基本流程
(4)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3)审核:对审查人员的审查结果进行核对;(4)审批:经负责人审查签字;(5)制证/发证:制作证件并发放。
七、法定办结期限:3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权限)
一、事项名称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权限)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申请材料名称: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八、办理基本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3)审核:对审查人员的审查结果进行核对;(4)审批: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5)制证/发证:制作证件并发放。
七、法定办结期限:2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权限)
一、事项名称
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权限)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申请材料名称: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六、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申请;(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3)审批机构审查;(4)决定批准/不予批准;(5)颁发和送达。
七、法定办结期限:2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首次申请
一、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首次申请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申请材料名称: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3)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工商营业执照: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岗位安全责任制、销售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烟花爆竹购销储存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6)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7)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承诺书;
(8)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零售点门头图片及门前通道情况。
六、办理基本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决定批准/不予批准;(5)颁发和送达。
七、法定办结期限:2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延期申请
一、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延期申请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申请材料名称: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3)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工商营业执照: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岗位安全责任制、销售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烟花爆竹购销储存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6)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7)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承诺书;
(8)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零售点门头图片及门前通道情况。
六、办理基本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决定批准/不予批准;(5)颁发和送达。
七、法定办结期限:2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变更申请
一、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变更申请
三、设定和实施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申请材料名称: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3)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工商营业执照: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岗位安全责任制、销售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烟花爆竹购销储存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6)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7)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承诺书;
(8)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零售点门头图片及门前通道情况。
六、办理基本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决定批准/不予批准;(5)颁发和送达。
七、法定办结期限:2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注销申请
一、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申请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三、承办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五、申请材料名称: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申请;
六、办理基本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七、法定办结期限:20 工作日
八、交通指引:县内乘坐K1、K3、K5、K7公交车到交通局站下车即可
窗口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北区A12号应急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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