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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26702956

发布日期:

2022-08-09

发布机关: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简明问答解读】高唐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简明问答解读】高唐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2-08-09 16:31来源: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一、起草背景是什么?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66号),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自然灾害领域没有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没有分级分类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统一管理规定。尽快整合优化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加快建设自然灾害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补齐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短板,强化各级各部门建设任务和责任,全面提升事故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尽快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平战结合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迫在眉睫。

省市高度重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先后出台《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聊城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强化物资、设备、经费等保障,确保关键时刻喊得应、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为加快落实省市的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县应急局组织起草了《细则》。

二、出台依据是什么?

为加强全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聊城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突出加强县级人民政府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完善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建设职责。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区域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辖区内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资源,设立本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时研究解决队伍能力建设、运行保障以及装备和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应急管理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专业应急救援或技术服务支撑队伍建设。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发改、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气象、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任务和行业特点,指导推进行业领域内专业应急救援或技术服务支撑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队伍管理力度,明确有关部门的管理任务。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运行、管理的指导监督,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培养、装备建设、预案演练、专家指导等提供支撑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以及日常管理。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增强队伍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按照政府补助、分级负担、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日常保障机制,保障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明确组建单位为应急救援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体检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为其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支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保障队员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期间的工资、奖金、医疗、抚恤、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是细化指挥调度响应机制、救援工作总结与评估、救援补偿等内容。建立完善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将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统一指挥调度体系,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民兵、社会救援队伍等救援力量协同作战能力。明确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接到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于救援任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救援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调度部门和单位,及时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明确各级建立应急救援补偿制度,制定救援补偿办法和流程,实行分级分类承担相关救援补偿费用。

细则》还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实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车辆快速通行保障机制,完善专业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等作出规定。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曹 衡

咨询电话:0635-39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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