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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6703009

发布日期:

2026-02-27

发布机关: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岗位信息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岗位信息
时间:2026-02-27 10:10来源: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不含城镇燃气)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相关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相关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工作。

依法依规行使高唐县应急管理局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 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依法依规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行为的监管;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行为的监管;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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