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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1-29

发布机关: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行政检查】高唐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行政检查结果信息公示(2026年1月)

【行政检查】高唐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行政检查结果信息公示(2026年1月)
时间:2026-01-29 17:11来源: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执法机关执法类别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事项名称执法依据主要事实执法结论执法日期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检查高唐县腾旺鞭炮经营部对烟花爆竹经营店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移交事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1.该店北侧民房内存放烟花爆竹403箱,超出其核定储量(190箱)的许可范围,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2.该店北侧民房存放烟花爆竹用作经营储存场所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2026.1.20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检查中安石化(聊城)有限公司对加油站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移交线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6年1月21日,高唐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科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加油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中安石化(聊城)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存在:距92#汽油加油机约10厘米(爆炸危险区域内)放置易燃品(抽纸40多包)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6.1.1的规定: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内不应放置可燃性物品。2026年1月23日,按照局党委安排,高唐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根据县应急局危化科移交问题对该加油站进行核查。经查看现场,调取1月21日监控,加油站存在距92#汽油加油机约10厘米(爆炸危险区域内)放置易燃品(抽纸40多包)的行为。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2026.1.23
高唐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检查高唐县华源机械厂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市局移交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未制定电工、焊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2.未提供员工阻燃服发放记录;3.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中有限空间具体位置描述不详细;4.2025年3月有限空间现场演练记录未开具有限空间作业票;5.未建立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人一档”;6.202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考核未落实奖惩;7.2026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中未体现“大学习、大培训”相关内容;8.2026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中未体现上年度结余情况;9.电炉变配电室一处照明线路在出入口处沿地敷设,未规范架设;10.铁水包未设置编号标识;11.冷却塔电机线路穿管防护不齐全;12.冷却塔(北) 出液管道法兰缺失一个螺栓;13.悬链通过式抛丸机作业平台强度不足,有坠落风险;14.出入冷却塔门口管道孔洞盖板不齐全;15.悬链通过式抛丸机电机用电线路架设无护盖;16.电炉控制室未设置应急照明设施。责令限期整改20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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