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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26721067

发布日期:

2025-05-30

发布机关:

高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唐县杨屯镇卫生院办理住院病案复印业务说明

高唐县杨屯镇卫生院办理住院病案复印业务说明
时间:2025-05-30 14:05来源:高唐县卫生健康局


病历复印流程

一、我院可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病案首页、入院通知单、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出院/死亡记录、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资料。

二、病历可复印时限患者出院/出观后7个工作日。

三、可复印病历资料的对象: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病历复印受理申请须携带的证件: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复印或复制病历作业程序住院病患出院7个工作日后可复印病历,限医院保管病历。申请人可至门诊柜台填写「病历复印、复制申请单」,工作人员审核其证件收取费用后,复印/打印其病历资料,盖章后交付申请人签收

 

办理地点:

杨屯镇卫生院

 

收费说明:

为规范杨屯镇卫生院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我院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张(含A4B5纸)0.5元,不另收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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