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7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涉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党组的问题4个方面共10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收到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清单后,县政府采购中心党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落实整改,现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中心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集体学习的主要内容,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明确本单位在改革发展中的方向,做到凝心聚力;健全完善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计划和制度开展学习研讨,强化党组成员严实学风,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2、针对“在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助推公平公正采购方面发挥作用有限”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在信息发布前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校验;中心严格执行招投标资料三级审核制度,落实责任到人,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文字及数字错误;二是加强对进场交易项目各环节的巡场监督,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力查找漏洞死角并立即进行整改,确保进场交易项目监管不失位;三是明确进场交易项目类别和法律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抽取评委的人数、人员构成进行把关,确保评委抽取合法合规。
3、针对“场所建设存在缺陷”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4年3月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现有硬件基础上,重新调整了电梯设置,将电梯调整为专家专用通道直达评标区,确保专家和采购人、代理机构活动轨迹无交叉;二是与县档案馆进行了沟通协调,已于2024年3月1日将六楼档案室档案全部移交到县档案馆;三是全面推进电子档案建设,实现电子档案对纸质档案的替代,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均已实现一键归档。
4、针对“发现问题移交问题通报力度不够”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加强场内监管和巡场力度,坚持“一把手巡场”常态化,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移交;二是严格执行《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不当行为通报暂行制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曝光台作用,对应予通报的问题在行业监管部门出具处理意见后及时予以通报曝光。
(二)关于“党内监督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5、针对“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并认真梳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党风廉政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定期开展专题研究部署并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和廉洁意识;三是以持续开展干部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建强干部队伍,紧盯人、财、物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抓好廉政风险防范,强化全体工作人员廉政风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固定资产购置。单位各科室购置固定资产统一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报送办公室。集采目录内由云平台购置,集采目录以外的由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至少三家比价购置;二是支付集采项目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前,财务科审核报销单据是否附专家资质复印件或甲方提供的邀请专家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手续齐全后加盖财务公章支付;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会计记账方法,确保不出现记账科目使用错误的问题;四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报销手续,严格落实财务预审核制度和主要领导审批制度,确保不再出现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薄弱”的问题
7、针对“用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不力”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中心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开展专题学习,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在学习研讨中形成合力与共识,为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引领护航。
8、针对“谈心谈话走形式”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条例准则学习时,着重对谈心谈话内容、要求进行解读,严格落实中心《谈心谈话制度》;二是以廉政教育警示月活动为契机,针对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开展了“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之间的廉政教育谈心谈话。
9、针对“支部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主要负责同志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分管同志专责责任,压实党建业务同志直接责任,立即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从班子成员做起,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书记负起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为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深化党支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普及,增强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
(四)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0、针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相关制度,对落款单位、出台日期进行完善补充,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二是举一反三,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从严整改,对照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严格对账销号。
下一阶段,中心党组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635-3901603
中共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党组
2024年4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