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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45235063

发布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关:

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15:59来源: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聊城市高唐县鱼邱湖街道鼓楼东路443号;邮编:252800;电话:0635-3951837;邮箱:gtxzjjzh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一是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了《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渠道等重点内容,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通过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551条。其中,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93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8条,主要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宣传稿件,一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动态,转发国家政务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专职人员具体指导、监督管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中心、站)负责人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结合我县政府网站的改版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加强专栏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双随机、一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栏目。二是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聚焦民生保障内容积极主动公开,推行“城市放大镜”“物业广角镜”等便民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推出“一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动态”专栏,综合提升广大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便捷度和体验感。

(五)监督保障

一是政务公开业务高位推进。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科室年终考核,确保工作质效。

二是强化干部职工业务培训。5月24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集中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规范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完善制度程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开展政府网站周检工作。将检查结果以及上级工作通报作为各科室重点整改内容,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整改成效。每周五检查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多渠道多形式政策解读的手段还不够新、不够多,处理信息公开答复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

 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改进工作:一是增加政务公开多样性。在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更丰富的渠道及形式,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精准性,配合重点会议、活动、政策文件及时推出配套解读材料,开展线上线下媒体融合的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二是优化局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及时有效回复民众关切问题,保证重大政策及决议的及时公开公布,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开展多形式的交流和培训,着力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高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发〔2023〕3号),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示、公共资源配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机制建设等相关信息,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积极参与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服务保障水平,以高标准政务公开助推各项工作开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18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高唐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1.开展“先验房,后收房”活动

  为全面落实省、市“先验房 后收房”要求,在恒通·桂花园项目开展“先验房 后收房”活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质量意识和群众的满意度。 

2.开展“质量月”集中宣传活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工作人员到金城广场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重点对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常见质量问题、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进行宣传,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与好评。 

3.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

在金城·云景苑项目组织开展了“业主开放日”活动,30余户小区业主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参加了活动。在活动现场,对业主现场提出的疑问进行耐心解答、讲解、沟通、交流,让业主更直观地了解建筑结构和施工工艺及建筑材料,全面了解房屋工程质量情况。 

4.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开放日”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关口。为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至诚检测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开放日”活动,让市民了解检测场所、仪器设备、检测环境、检测能力等内容,增强社会公众对检测行业的了解。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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