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高唐县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28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高唐县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六部分,围绕加强柴油货车、工程机械等移动源污染防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出了开展清洁运输行动、清洁柴油车行动、清洁车用油品和尿素行动、清洁柴油机行动等四大重点任务。
(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大力调整运输结构,实现“车、油、路”统筹、老旧柴油货车(工程机械、柴油机)淘汰和治理协同,提高全过程管控能力,大力实施清洁运输、清洁柴油车、清洁车用油品和尿素、清洁柴油机行动,明显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巩固并扩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二)四大主要行动
1.开展清洁运输行动。通过提高铁路运输量,压缩公路运输。推广高效绿色货运组织方式,规划高效、绿色、快速的运输结构。优化运输车队结构,采用污染少、排放低的运输车辆及新能源车辆。
2.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强化新生产车辆的环保信息公开,增强对柴油车污染的源头管控。构建完善的联合执法模式,加大路检路查及入户监督抽则力度,增强对在用车的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加大部门联合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于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强化在用车检验与维修治理,先是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然后建立完善在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修闭环管理。通过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加快老旧车辆的淘汰。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
3.开展清洁车用油品和尿素行动。先是提高油品质量,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售普通柴油,然后健全燃油及清净增效剂和车用尿素管理制度,加强对燃油清净增效剂的监管。推进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建立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强化油品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实现油品全链条监管。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4.开展清洁柴油机行动。严格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加强对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抽测力度,严惩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厂家。多部门协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划定和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采取购置补贴、限制使用等方式,加快老旧机械的淘汰。
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柴油货车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调度督导制度,完善工作台账。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控系统运营经费,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柴油货车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机动车污染危害和绿色货运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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