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帮助学生加强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规范实训教学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1.各系、各专业课教师在专业课教学中加强实训比重,制定教学计划时按照实训课时不低于专业总课时50%的比例制定教学计划,并严格按实训教学计划开展实训教学工作,保证实训效果。
2.实训内容可为职教高考技能考试大纲考试项目、1+X证书制度工作考核项目、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一年级按照教学进度及大纲要求完成基础项目技能训练,二年级按照大纲要求完成综合性项目技能训练,三年级针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训练。
3.系部制定实训课课程表,将学科、指导教师、实训室、上课班级、实训内容等进行整体规划安排,并于学期开学一周内上报到实训处。实训课开展严格按照课程表进行训练,原则上不得利用自习时间进行训练。
4.在期中和期末考试中增加实操考试部分,实操考试满分230分,实操成绩记录到总成绩中。
5.实操考核考试时间安排在期中和期末考试前一周,按照职教高考技能考试要求或者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要求,学校制定考试计划,统一安排时间完成考核,系部负责安排监考教师、考场,专业课教师提前调试设备、准备耗材。
6.按照技能考试要求,专业课教师提前准备考试试题,并形成题库,由学校根据不同年级抽取试题进行考核,提前一周宣布考试试题。
7.各系部于考前将实操考试各项准备(耗材申请,考场及监考教师安排表,学生考号及考试顺序号,实操考试试题等)报到实训处。
8.实训处、教学处将联合对各系实训课开展及考核情况进行督导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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