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
新学期开学1月内,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贫困证明》;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
4.贫困证明资料及其他佐证资料(提供一项即可)
①脱贫享受政策户:在助学金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中写清脱贫享受政策户(民政部门提供)
②低保家庭:在助学金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中写清农村低保或城市低保(民政部门提供)
③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相关部门证明复印件
④孤儿:乡镇民政部门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⑤残疾:学生或家长残疾证复印件
⑥单亲:单亲证明复印件
⑦直系亲属大病:近期诊断证明复印件+近期就诊收费单据复印件
⑧其他困难:相关证明资料+贫困证明复印件(档次:困难学生)
⑨未列事项请咨询学校学生资助部门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资料内监护人必须全部为同一人)
7.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有户籍章的首页、索引页、本人页、监护人页);
(二)班级初评
各班对申请学生进行初评,班内公示后汇总上报系部。
(三)系部审核
各系部对上报的初评名单进行统一审核,系部公示后将结果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小组逐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名单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
(五)上级部门审核
学校将拟受助学生名单上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报请县教体局资助中心等上级部门审核。
(六)助学金发放
在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将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注意事项:
1.学生需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助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获得助学金后,应合理使用资金,用于学习和生活开支,不得奢侈浪费。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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