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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6

发布机关:

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标题:

【学生资助】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及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学生资助】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及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时间:2024-11-26 17:13来源: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一、宣传阶段

1. 召开全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解读大会

2. 高一高二年级发放资助政策告知单、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返校后收齐回执留档。

二、成立认定机构

1. 认定机构包括校级认定小组、系部认定小组、班级评议小组。

2. 校级认定小组(资助管理工作小组)学校负责人任组长,校委会成员、学工资助成员、级部主任及学籍管理人员、家长代表等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3. 系部认定小组,由部主任任组长,学籍管理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等担任成员。系部认定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4. 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5. 各系部各班级填报资助评审名单报备校资助管理部门。

三、班级评议阶段

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证明、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县资助中心留存)、个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报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填写《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班级认定表》,并对评议过程拍照。(家庭有大型农具、大型农用车、汽车及近亲属是公职人员的不得申请评议)

照片电子版按班级整理、系部压缩上报

四、系部认定阶段

各系部按照《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困难程度认定,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系部认定表》并对评议过程拍照,同时上报《拟申报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系部收齐评审资料纸质版,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上报: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证明、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一份、个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照片电子版按班级整理、系部压缩上报

五、提交申请阶段

系部按照 《拟申报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汇总表》学生顺序收齐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料,完成签字程序,一生一装订后上报。学生申请资料装订顺序如下: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证明

4.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一份

5. 个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贫困证明资料及其他佐证资料(提供一项即可)

①脱贫享受政策户(原建档立卡必须申请):助学金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中写清脱贫享受政策户民政部门提供)

②低保家庭:助学金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中写清农村低保或城市低保民政部门提供)

③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相关部门证明复印件

④孤儿:乡镇民政部门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⑤残疾:学生或家长残疾证复印件

⑥单亲:单亲证明复印件

⑦直系亲属大病:近期诊断证明复印件近期就诊收费单据复印件

⑧其他困难:相关证明资料贫困证明复印件(档次:困难学生)

⑨未列事项请咨询学校学生资助部门

涉农专业班级填写《拟申报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表涉农专业》。按照以下顺序上报:

1.汇总表纸质版签字,按照名单顺序后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2.汇总表电子版发资助管理部门

六、校级审核阶段

学校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审核会,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规范》、《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等文件逐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七、公示阶段

1.学校按照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孜政楼大厅宣传栏张贴进行公示。

2.各系部按照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系部内张贴公示并拍照。

3.各班级按照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班级内张贴公示并拍照。

4.系部按照以下顺序上报公示纸质资料:系部公示名单、系部照片;1班公示名单、1班公示照片;……

5.公示照片电子版按班级整理、系部压缩上报。

八、办理中职资助卡阶段

1.各系部核对学生信息表基本信息及资助卡持有情况(正常持有卡号正确、卡号不正确、已办理但丢失的、需要办理的)

2.各系部按照《信息表》顺序收齐需办理资助卡学生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使用原件复印清晰!不得使用复印件二次复印、传真件、影印件等!

2.116周岁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必须证件原件复印的,不得使用二次复印件)

2.2未满16周岁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主页、索引、户主页、本人页)、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3如需要其他资料,根据办卡银行要求另行通知

3.办理完成后,各系部领取资助卡并安排学生签收确认卡号。

九、发放阶段

1.资助卡办理完成后,先统计享受助学金学生在校退学情况,后编制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

2.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时申请学校发放。

十、春季二次评定

1.春季学期开学后对已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进行二次评定困难等次。对于家庭不困难的考虑取消享受国家助学金;对于由于家庭突发情况导致特别困难的,由系部单独上报申请。

2.春季学期统计享受助学金学生在校情况后,再向学校申请发放。

涉农专业班级因符合国家政策,为简化办理流程,为学生提供便捷服务,涉农专业班级填写《拟申报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表涉农专业》。按照以下顺序上报:

1.汇总表纸质版签字,按照名单顺序后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2.汇总表电子版发资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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