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高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适用于高唐县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应急预案的意义
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气象条件和二次转化综合作用的结果,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危害人体健康。依法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预防和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十章。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组织指挥体系,第三章为预警预报,第四章为应急响应,第五章为保障措施,第六章为信息发布,第七章为应急演练,第八章为预案管理,第九章为责任追究,第十章附则。
三、应急响应重点
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坚持差异化应急管控。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
2.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当制定“一厂一策”减排操作方案,明确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载明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3.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动。
4.分级落实响应措施。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又包括工业源减排措施、扬尘源减排措施和移动源减排措施。
四、减排目标
切实落实减排比例。按照全县应急减排基础排放清单,对应急减排基数和各级别预警条件下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清单的应急减排比例进行核算,确保满足应急减排要求,实现预期应急减排效果。
应急响应期间,全县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上级要求。污染物减排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
联系人:李骞
联系电话:0635-617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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