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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45235077

发布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关: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

标题: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16:17来源: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联系(地址:聊城市高唐县政通西路203号政务大楼2楼;邮编:252800;电话:0635-6175077;邮箱:gthb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加大政策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一是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了《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重点内容,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2023年通过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00余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坚持规范发布各类信息,确保发布质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涉密内容不泄露。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常态化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本机关政策文件、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等信息等。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动态活动等信息。多形式、多渠道、及时有效进行信息公开,为群众和企业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积极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会议,学习领会工作要求,做好日常对信息的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思想还不深入。二是内容审查不够细致。在信息发布前,存在审查不够严密的情况,出现过错别字、数据错误等现象,虽及时更改但仍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要求,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建立系统内信息预发布机制,严格执行审查发布制度,对需公开发布的信息做到逐级审批、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高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发〔2023〕3号),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服务保障水平,以高标准政务公开助推各项工作发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高唐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全年累计组织开展活动4次,邀请群众代表、企业代表、环保网格员等各界人士到高唐县环境监控中心、高唐县环境科普馆等环保设施单位进行了实地参观,并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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