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祥丰合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米糠深加工升级改造、新建6000吨米糠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6年2月09日-2026年2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5-6013611
邮箱:gthbjhpk@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邮编:2528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1 | 关于祥丰合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米糠深加工升级改造、新建6000吨米糠蜡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高环审〔2026〕08号
| 2026年2月09日 | PDF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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