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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6-45962584

发布日期:

2026-01-27

发布机关:

琉璃寺镇

标题:

高唐县琉璃寺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唐县琉璃寺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7 09:33来源:琉璃寺镇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高唐县琉璃寺镇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琉璃寺镇东街一号;邮编:252800;电话:0635-3756116,电子邮箱:gtxllszrmzf@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唐县琉璃寺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实现公开内容的不断完善与深化,保障了各项公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通过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4条,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法治政府建设、培训计划等方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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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琉璃寺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安排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发布,加强和规范 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政策文件、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制度原则,严格审查个人隐私等涉密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琉璃寺镇人民政府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作用,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二是高效利用政务公开专区、新闻媒体、村(社区)宣传栏、村广播等线下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更广泛更及时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琉璃寺镇制定完善了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不足。围绕乡村振兴、民生实事、安全生产等群众高频关切领域,公开内容多停留在政策文件原文发布,对政策实施背景、具体操作流程、阶段性成效及资金使用明细等解读不够透彻。二是公众互动回应机制不健全。对于公众通过依申请公开、政务咨询、网络留言等渠道提出的诉求,回应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升。三是工作队伍专业培训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的创新提质,但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缺乏系统性的业务培训,对面新形式缺乏新的工作思路。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重点领域信息深化公开机制。对乡村振兴、民生项目等高频关切事项,在发布政策文件的同时,配套编制“一政策一解读”材料,通过图文解析、案例说明、数据对比等形式,详细阐释政策背景、操作流程及资金使用明细。二是完善线上线下诉求响应标准化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务咨询等渠道的受理时限与答复规范,设立专人跟踪督办机制,对复杂问题实行“受理—转办—反馈—评价”闭环管理。三是制定年度信息公开能力提升计划。每季度开展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数据可视化、新媒体应用等。采用“案例教学+实操演练”模式,组织赴先进地区交流学习,鼓励工作人员考取相关职业资质,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项任务纳入全镇年度计划统筹推进。通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按时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高唐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8月21日在“政府开放月”来临之际,琉璃寺镇在人大代表工作站邀请镇人大、政协、妇联、村支部书记代表举办“听您说·帮您办”活动,通过面对面答疑解惑、主动征求意见等方式切实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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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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