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大家好!日前,我县出台了关于调整《高唐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高唐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县司法局局长徐启静,请他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徐启静: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徐局长您好,近几年来,我县均高水平的发布重大行政决策有关信息,比如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等,这些程序是怎样确定的呢?
徐启静: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2015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具体目标和措施。
主持人:请问我县每年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呢?
徐启静: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县政府需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目录进行调整。
主持人:这次调整的目录主要明确了哪些事情呢?
徐启静:明确了2022年度7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措施”“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高唐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高唐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高唐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高唐县“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
主持人: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是多长?
徐启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决策草案及其说明、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需要缩短期限的,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徐局长的详细讲解,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有更多问题的话可以到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咨询,大家再见。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张慧
咨询电话:0635-395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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