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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7
2022-12-07
高唐县人民政府
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唐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高政发〔2022〕11号
有效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十八届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高唐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高唐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高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高唐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措施 |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
2 |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 县农业农村局 |
3 | 高唐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 | 县妇联 |
4 | 高唐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 |
5 |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 县应急局 |
6 | 高唐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 |
7 | 高唐县“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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