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作用的意见》文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深化对国家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为国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支持,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二、出台依据
2022年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作出部署。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更好发挥统计调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作用,推动高唐国家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高唐实际,制定本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村居(社区)。将《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培训计划、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二是深入推进依法依规调查。支持调查队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得将调查队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国家调查工作。
(二)深化会商研判机制。一是深化居民收支数据会商研判机制,为准确、客观反映我县居民收支情况提供坚实支撑。二是深化粮食产量数据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召集涉农部门深入分析当季粮食生产形势,科学研判、如实反映我县粮食生产情况。三是深化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会商研判机制,召集农业农村(畜牧水产)等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分析研判畜牧业生产形势,全面、及时掌握我县畜牧业生产情况。
(三)及时调整国家调查工作专班。明确县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并根据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调整情况,及时发文调整国家调查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全力保障国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国家统计局高唐调查队
具体联系人:翟腾
咨询电话:0635-395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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