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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23-11-17
2023-11-17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3〕17号
有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村居(社区)。将《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培训计划、县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调查队联合县统计局做好宣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法》进村居(社区)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家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入推进依法依规调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支持调查队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得将调查队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国家调查工作。
二、深化会商研判机制
(一)深化居民收支数据会商研判机制。每季度召开座谈交流会,会商、分析居民增收形势,发改、商促、财政、人社、工信、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分别汇报分管行业、领域促增收、促消费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成效,由调查队汇总上报,为准确、客观反映我县居民收支情况提供坚实支撑。
(二)深化粮食产量数据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交流会,召集农业农村、气象等涉农部门深入分析当季粮食生产形势(增减产因素),科学研判、如实反映我县粮食生产情况。
(三)深化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会商研判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农业农村(畜牧水产)等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分品种分析研判畜牧业生产形势,全面、及时掌握我县畜牧业生产情况。
三、及时调整国家调查工作专班
明确县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并根据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调整情况,及时发文调整国家调查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全力保障国家调查工顺利开展。
附件:高唐县国家调查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高唐县国家调查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张 磊 县委常委、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任希恒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解德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士锐 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赵传国 国家统计局高唐调查队队长
成 员:叶 红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田维鹏 县工信局局长
赵士军 县财政局局长
刘时雨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姚美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兴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徐国基 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局长
白长国 县统计局局长
程军庆 鱼邱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初德岭 人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兵 汇鑫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乾明 梁村镇镇长
卢双江 固河镇镇长
潘希强 清平镇镇长
葛婷婷 尹集镇镇长
赵 腾 三十里铺镇镇长
王苗苗 琉璃寺镇镇长
肖树豪 赵寨子镇镇长
徐 涛 姜店镇镇长
林堂壮 杨屯镇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查队,赵传国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等日常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调查队日常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政策和部门数据等信息。统计部门要主动配合做好国家调查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支持配合开展粮食产量、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畜牧业等涉农调查工作;发改、人社、农业农村和商促等部门要支持配合做好居民收支、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等调查工作。
各镇街要协助调查队抓好调查网点的建设、维护、管理,确保国家调查顺利开展。同时,要配合行业部门抓好管辖范围内农林牧渔业生产,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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