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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26697571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6-09

发布日期:

2023-06-09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民政府

标题:

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向高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政字〔2023〕11号

有效性:

有效

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向高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6-09 00:00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化高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237号)《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开发区权责清单和健全完善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鲁编办〔2022108号)要求,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向开发区下放34项权责清单事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放内容

按照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要求,根据开发区工作实际和承接能力,将涉及6个县直部门34项权责清单事项(详见附件),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承接一批的原则下放开发区。开发区应在管辖区域内且在委托部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

二、下放程序

(一)加强培训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委托下放事项清单,逐项编制培训教材,一对一加强对开发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开发区要主动做好对接和承接,通过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下放事项能够接得住、办得好。

(二)调整系统平台。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发区做好委托下放事项的系统平台调整工作,帮助开发区配备专用账号及相应权限,新增委托下放事项并配置相应流程及环节办理人等,确保委托下放事项线上线下一致,流转顺畅。

(三)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围绕审批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等委托下放事项,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审批会商、联合审查、联席会议等机制,确保项目快落地、快推进、快见效。

(四)做好业务交接。县直有关部门对口业务科室要靠上指导,将开展下放事项所需的各类文件、申请表格、业务手册、服务指南、证照等相关材料,一次性进行交接。

(五)签订委托协议。县审改牵头部门要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委托下放事项,明确委托范围、职责边界、办理流程、审批印章、空白证书等相关内容,规范与开发区签订委托协议。

(六)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县委编办要求,开发区对委托下放事项,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同步更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相关内容,确保公示公开信息线上线下一致、准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向开发区下放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要针对下放承接审批事项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二)确保放权到位。开发区要做好各项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明确下放权力事项的承接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提高履职能力,确保下放事项接住、管好、精确落地;要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要优化场所布局,在显要位置设置开发区政务服务站点,完善配套设施,合理布设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等功能区域;要健全服务机制,规范审批服务,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免证办”“智能办”“跨域办,努力打造集智慧办事、宣教互动、公益服务、市民客厅等功能于一位的政务综合体


附件:下放开发区权责清单目录


高唐县人民政府  

20236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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