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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2023-08-28
2023-08-28
高唐县人民政府
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唐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高政字〔2023〕13号
有效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高唐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高唐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唐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增强自然资源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作用,实现“以储保供”,依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7〕1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676号)、《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省政府令第283号)等法规政策要求,制定高唐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为全面推动高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重点和重大项目安排,加大土地市场宏观调控力度,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储备土地区域和地块,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科学配置,统筹兼顾。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高唐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新增土地储备计划总量,保障年度土地储备供需动态平衡。
(三)适度调控,规范管理。按照以“供”定“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同时保留适当弹性,结合高唐县土地供应情况,适时调整土地储备计划。
三、计划安排
(一)土地储备计划总量。高唐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控制在33.7334公顷左右。
(二)土地储备计划用地结构。高唐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中,仓储用地3.4016公顷,住宅用地27.3538公顷,商服用地2.9780公顷。鉴于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土地供应不受土地供应计划限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项目用地区位和规模发生变化,且与土地储备计划不符时,可适时调整土地储备计划。
四、工作措施
(一)部门配合,通力协作。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和体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组织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开发区、各镇街也要充分发挥属地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二)建立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在土地收储过程中,征地拆迁安置实施责任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三)实行储备土地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收储台帐,根据土地收储实施情况,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可结合土地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同步跟踪土地收储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自然资源部全民土地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合理预测,严格实施,及时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为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提供依据。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www.gaotang.gov.cn/。
附件:高唐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汇总表
附件
高唐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汇总表
序号 | 土地用途 | 面积(公顷) |
1 | 住宅用地 | 27.3538 |
2 | 工矿仓储用地 | 3.4016 |
3 | 商服用地 | 2.9780 |
总 计 | 33.7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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