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增强自然资源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作用,实现“以储保供”,切实保障我县各项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县出台了《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唐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做以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为全面推动高唐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出台依据
依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7〕1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676号)、《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省政府令第283号)等法规政策要求,编制了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以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为主线。为全面推动高唐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合理确定新增土地储备计划总量,保障年度土地储备供需动态平衡。
第二部分为计划指标和供应布局。一是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总量控制在33.7334公顷左右,其中:仓储用地3.4016公顷,住宅用地27.3538公顷,商服用地2.9780公顷。
二是供应布局。鉴于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土地供应不受土地供应计划限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项目用地区位和规模发生变化,且与土地储备计划不符时,可适时调整土地储备计划。
第三部分为政策导向。《通知》从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等方面对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做了要求。按照以“供”定“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同时保留适当弹性,结合高唐县土地供应情况,适时实施土地储备计划。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主要是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服务效率,保障科学组织实施土地储备计划,跟踪服务,切实提高土地处置效率。
四、出台意义
一是加强协同配合。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组织做好计划实施。
二是严格土地储备计划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实施土地储备计划,确保土地储备计划执行到位。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具体联系人:孙建勋
咨询电话:0635-60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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