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此次《通告》的发布是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环境噪声污染、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打好蓝天保卫战有重大意义。
一、我县发布《通告》有什么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做出了明确规定,县人民政府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制定了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并发布《通告》。
二、城区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高唐县城区东至105国道城区段、南至308国道南环城区段、西至308国道西环城区段、北至514国道北环城区段和105国道北环城区段。
在以上区域内全天候、全时段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三、在城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如何举报?
违规燃放拨打电话:12345 110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高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联系人:高勇
联系电话:0635-717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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