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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45282010

发布日期:

2024-02-22

发布机关:

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解读《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唐县深化“审管一体化”商事制度改革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解读《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唐县深化“审管一体化”商事制度改革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4-02-22 16:10来源: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一、制定背景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在实行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的地区,明晰审管边界,加强审管互动,实现无缝衔接。2022年3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提出要建全审管衔接机制,规范审批与监管协同,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

二、出台依据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作用,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出台本措施。

2024年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三、出台目的

近年来,高唐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闭环管理、一体服务的审批监管工作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在持续实施不见面审批、推进柔性监管机制、建立审管联动机制3个方面,县行政审批局联合行业监管单位,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的审管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四、重要举措

措施分为三部分12内容不断深化审管一体化”商事制度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明确了在提升行政效能方面,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高度重视工作衔接,保证审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部分“四个快速”机制提升全链条审批效能一是聚焦“快速准入”,壮大市场经营主体“拓广度”;二是聚焦“快速准营”,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增强度”;三是聚焦“快速变更”,优化市场经营主体“有精度”;四是聚焦“快速退出”,注销市场经营主体“提温度”。

第二部分“柔性监管”机制提升创新创业氛围。一是推行“年报指导一件事”;二是推出“首违不罚”绿色通道;三是推行年报公示智能化;四是开通企业信用修复“直通车”。

第三部分“协同联动”机制提升审管服务质量。一是多渠道助推审管衔接;二是健全“双反馈”协作机制;三是实施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四是联合打造“审管协同一件事”。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史庆虎

联系电话:0635-6066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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