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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45282010

发布日期:

2024-02-22

发布机关:

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解读《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唐县深化“审管一体化”商事制度改革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解读《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唐县深化“审管一体化”商事制度改革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4-02-22 16:10来源: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一、制定背景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在实行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的地区,明晰审管边界,加强审管互动,实现无缝衔接。2022年3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提出要建全审管衔接机制,规范审批与监管协同,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

二、出台依据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作用,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出台本措施。

2024年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三、出台目的

近年来,高唐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闭环管理、一体服务的审批监管工作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在持续实施不见面审批、推进柔性监管机制、建立审管联动机制3个方面,县行政审批局联合行业监管单位,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的审管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四、制定意义

本《若干措施》的制定是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动政府监管闭环改革,完善审管联动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衔接,通过建立审管联动关系,形成审管关联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可以明确审批部门、监管部门职责,杜绝主观性、随意性的人为因素,为部门依据清单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提供保障,有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起草过程

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贯彻审管结合、并重,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的文件要求为契机,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深化审管实时联动、无缝衔接,推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审批监管全链条,结合我县实际起草《高唐县深化“审管一体化”商事制度改革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并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六、重要举措

措施共分为三部分含12条内容,不断深化审管一体化”商事制度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明确了在提升行政效能方面,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高度重视工作衔接,保证审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史庆虎

联系电话:0635-6066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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