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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唐县深化“审管一体化”商事制度改革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4〕1号
有效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高唐县深化“审管一体化”商事制度改革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唐县深化“审管一体化”商事制度改革
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的要求,优化政务服务,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闭环管理、一体服务的审批监管工作衔接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践行“四个快速”机制,集成服务提升全链条审批效能
(一)聚焦“快速准入”,壮大市场经营主体“拓广度”。提升商事登记智能导服系统,推行“全天候”服务。工作人员和导服智能终端共享操作界面,全程网络在线远程辅导。持续优化“4012”品牌效应。丰富企业开办“40”服务内涵,延伸“1”个环节服务链条,不断压缩开办时间;推进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和“一中心多支点”模式,新设12个市场监管所为联络站点,优化“10分钟惠企服务网”。推出“书画艺术品展销一件事”,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与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零售许可等进行“一窗受理”,实现协同便捷准入。推出“精密仪器生产一件事”,通过证照联办专区实施服务专员帮办、申请材料内部流转、现场联合勘验、限时结办、一窗办结。
(二)聚焦“快速准营”,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增强度”。扩充内涵、优化流程,统一准营服务标准,深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的“六个一”标准,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材料、环节、时限分别压缩81%、71%、84%,优化率达36%。集成联办、纵横联动,提升准营服务效能。以帮办代办托底,推行一次申请、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多证同办,实现行业综合许可就近可办、四级通办、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行业综合许可证跨省互办互认。按需对接、精准扶持,搭建准营服务桥梁。优化“高速贷”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市场主体登记、银行开户、信贷等多项综合政策的“金融服务一件事”。积极打造“水产养殖一件事”山东样板,将锦鲤养殖产业涉及多个许可事项进行系统集成。
(三)聚焦“快速变更”,优化市场经营主体“有精度”。提升“市场主体运行服务”平台效能,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8个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实现企业变更登记和社保、医保、税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登记联审联变、“一站式”办结。全方位推进“个转企”高质量发展。申请转企的个体户,对已取得审批许可且转型升级后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许可范围的,企业持“个转企”证明办理许可变更,无需重复对经营场所实地核查。强化“三联窗口”,缩减变更流程。设立证照联办、联变、联销“三联窗口”改革的基础上,将多种审批事项重构成“一件事”实行打包办理,审批环节、证件材料、办理时间、跑腿次数分别平均压减80%、30%、42%、68%;梳理形成100个事项办理清单,制定办事指南流程图,为企业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深入推行“食品生产许可一件事”服务,将食品生产所涉及的食品生产许可和取水许可进行集成“一窗受理”,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依托“高兴办”志愿服务工作队和证照联办专区,上门跟踪对接,帮助企业梳理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需要准备的材料等,现场指导生产场所、设备布局,做好企业准入前引导。积极推进食品许可免现场核查,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且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四)聚焦“快速退出”,注销市场经营主体“提温度”。深化“简易注销”服务。企业注销实行全程电子化“零材料”办结、“零成本”免费公示,注销时限缩短至20天,时限压缩55%、材料压减100%。实现全程电子化率达100%。试点“代位注销”改革,对因自然人死亡、经营主体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已经注销或者被撤销,导致其出资或者管理的经营主体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该已经死亡、注销或者被撤销主体的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清算组或上级主管单位代为办理注销登记。打造“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持续深化“政银合作”机制,为经营主体量身定制注销方案,实现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注销材料“一压到底”,实现营业执照、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账户和经营许可证等集成注销。
二、创新“柔性监管”机制,信息畅通提升创新创业氛围
(一)推行“年报指导一件事”。在县行政服务大厅设置年报自助服务区,工作人员由行政审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组成,现场指导经营主体完成网上年报、协助列入异常的经营主体梳理申请移出所需的材料清单,并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和12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设年报指导咨询窗口,负责年报相关政策宣传。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线上、线下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推出“首违不罚”绿色通道。对首次未年报的经营主体,在法定年报截止日3个月内补报的,市场监管部门可免予处罚。行政审批部门推出年报到期系统自动短信和语音的“云提醒”服务,开通“提醒服务”专线设置提醒时间,在年报到期前60天,系统通过自动预警、提醒短信发送、智能拨打语音电话等方式,告知企业或个人及时办理业务,最大程度给予方便。
(三)推行年报公示智能化。完善年报信息“一键采集”预填报功能,支持自动采集往年信息,经营主体仅需对相关数据进行确认,无需重复填报,并可利用电子营业执照、“爱山东”等“掌上”服务平台,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年报服务。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进行线下窗口陪同办、优先办、帮代办,打造有温度的政务服务。
(四)开通企业信用修复“直通车”。开通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修复网上申请通道,实现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审批等环节全流程网上运行。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工作人员协助指导修复材料齐全后,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减少经营主体跑动次数,鼓励引导重塑信用。
三、建立“协同联动”机制,部门闭环提升审管服务质量
(一)多渠道助推审管衔接。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和“协同监管平台系统”,行政审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协同监管平台系统应用工作,建立审批与监管联络员制度和协同监管群,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联络人员,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协调工作,确保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共享无缝衔接。行政审批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协同监管门户,对“双告知”信息进行认领、下载、应用;行政审批部门对认领情况通报并及时归集许可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对归集许可信息的经营主体进行监督。
(二)健全“双反馈”协作机制。为有效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加快构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和《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冒名登记违法行为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处置调查、处理和撤销登记工作,针对冒名登记公司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和调查核实,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作出是否撤销登记的决定,同时将决定送达冒名登记的公司及被冒用人,及时将处理结果录入综合业务系统,并同步抄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依法将所涉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实施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设置线上线下服务专区,为经营主体办理歇业提供全程网办和线下“一站式”集成“歇业+帮扶+重启”全链条服务,推进“歇业一件事”,通过“市场主体运行服务”平台各部门协同配合,提供集成服务、差异化监管、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等12个方面的纾困帮扶政策支持,围绕经营主体打造“私人管家帮扶服务”差异化监管、清单精准帮扶,为经营主体渡过短暂困难制造缓冲期,提供补贴和政策支持,助力尽早脱困。
(四)联合打造“审管协同一件事”。行政审批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实现营业执照和商标同步变更办理。申请人业务咨询时一次性告知涉及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等信息,工作人员提供辅助式办理。将行政审批部门的气瓶使用登记、气瓶充装许可及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工作融合为“一件事”,两部门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气瓶充装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逐步实现检查全覆盖。行政审批部门简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换证手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下同)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提交换证申请,发证机关核验通过后,直接办理换证。除焊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作业人员换证一律不需要考试,不再要求换证申请人员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持续作业时间证明和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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