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妇联联合县发改局起草了《高唐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确保政策落实落细,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城市规划,并将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列入“十四五”期间的重大工程。《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山东省“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均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的目标。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并联合23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展望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2022年9月,省发改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决定在全省建立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培育库,分批次从建设培育城市中择优推荐成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
《高唐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是依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聊政字〔2022〕32号)精神,加快推进高唐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儿童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结合高唐实际制定的。
《高唐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共三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建设任务、组织实施,围绕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文化赋能友好六大领域明确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十八项行动及职责,全力推进我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 高唐县妇女联合会
联系人:郭红梅
联系方式: 0635-721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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