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用水必须缴费要求,利用水费收入保障灌溉排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2025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通过引黄干渠及徒骇河、马颊河引河工程,实施完成引黄、引河供水任务,保障了粮食生产用水需求。为体现水的资源属性和商品属性,保证灌排事业发展,同时不断促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引黄灌区和引河灌区实行计量收费。为进一步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本着“谁受益谁负担、谁用水谁交钱”的原则,在确保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目的
农业用水是全县用水大户,推进农业节水是落实“四水四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关键手段。收取农业水费,有利于培养群众节约用水意识,提升农业节水能力,进一步发挥水资源效益,实现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费收缴将有效保障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更好地发挥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等功能作用,。
三、起草依据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2025年度引黄引河灌区骨干工程(市级)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5〕16号)、高唐县发改《关于明确高唐县农业供水终端价格的通知》(高发改字〔2025〕15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对我县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标准及总额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以附表的形式展现了各镇(街)水量、水费构成。
(一)引黄灌区水量及水费。2025年度,计费水量为7528万立方米,农业水费总额为1355.04万元。该水费主要包括市级费用和县镇级费用。市级费用828.08万元,包括市级水费、清淤费和沉沙池区群众生活补助粮折款;县镇级费用526.96万元,包括县级费用和镇级清淤费。县级费用用于县级骨干工程维修养护和清淤治理,确保工程的良性运行。镇级清淤费用于镇级工程的清淤治理,确保工程的良性运行。
(二)引河灌区水量及水费。2025年度,计费水量为2457万立方米,农业水费总额为196.56万元。该水费主要包括市级费用和县镇级费用。市级费用73.71万元,包括市级水费和清淤费;县镇级费用122.85万元,包括县级费用和镇级清淤费。县级费用用于县级骨干工程维修养护和清淤治理,确保工程的良性运行。镇级清淤费用于镇级工程的清淤治理,确保工程的良性运行。
(三)计收时间和要求。明确了水费完成上缴市县费用时间,强调了严格按政策执行计收工作,严肃计收工作纪律。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水利局
联系人:孙忠昌
联系方式:0635-395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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