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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2025-11-25
2025-11-25
高唐县人民政府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5〕8号
有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5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引黄引河灌区骨干工程(市级)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5〕16号)要求,结合我县县级工程情况和各镇街实际用水量、沟渠淤积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计收任务
(一)引黄灌区。我县引黄水量计量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市核定我县引黄计费水量为7528万立方米。根据《关于明确高唐县农业供水终端价格的通知》(高发改字〔2025〕15号)要求,我县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价格为0.18元/立方米,2025年度引黄灌区农业水费应计收1355.04万元,其中市级费用828.08万元、县镇级费用526.96万元。
(二)引河灌区。市核定我县引河计费水量为2457万立方米。根据《关于明确高唐县农业供水终端价格的通知》(高发改字〔2025〕15号)要求,我县引河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价格为0.08元/立方米,2025年度我县引河灌区农业水费应计收196.56万元,其中市级费用73.71万元、县镇级费用122.85万元。
二、计收时间
2025年12月5日前,各镇街一次性完成2025年度农业水费计收工作,并完成上缴市县级费用任务。
三、计收要求
2025年度引黄引河灌区水费计收工作由各镇街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引黄引河灌区水费计收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计收职责,严格计收政策,规范计收方式,保证按时足额计收,严禁违规收费,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高唐县2025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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