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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交通
2020-04-16
2020-04-16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唐县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暨“交通安全全面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0〕7号
有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高唐县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暨“交通安全全面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唐县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
暨“交通安全全面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紧紧围绕清剿源头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助推城市文明畅通、凝聚文明交通共识、筑牢农村管理根基、压实共建共治责任等工作重点,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让群众出行更安全、更顺畅、更和谐,现就开展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暨“交通安全全面提升年”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在连续三年梯次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年”“交通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交通安全环境优化年”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全面提升年”活动,着力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不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着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工作目标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努力实现交通事故起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的伤亡事故“三个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源头治理,隐患清剿全面提升。
1、保障源头安全隐患新量“不增”。发展和改革、行政审批、交警、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路事业发展、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紧盯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按照职责参与规划、设计、评审、建设、验收等全过程,严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验收不合格的严禁开通,坚决杜绝道路“带病通行”。工业和信息化、交警、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生产、销售、登记、营运准入、报废等环节监管,建立健全通报、核查、整改等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四非”车辆上路行驶。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及学员取得驾驶证一年内交通违法率和事故发生率等事项,严把驾校培训质量关。要共享和比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驾驶员、危险货物驾驶员违法处理记录、驾驶证状态、准驾车型等信息,对不适合从事道路运输的,依法注销从业资格,并向社会公布,严把重点驾驶人准入关。
2、推进源头安全隐患存量“清零”。交警、教育和体育、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实时梳理问题隐患清单,通过联动执法、宣传教育等途径,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检验、报废、违法及驾驶人审验、换证等源头隐患“清零”,确保“问题”车辆和驾驶人不上路。交通运输、交警、教育和体育等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对重点运输企业逐一开展联合排查,重点检查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运输组织、动态监控等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联合约谈、督促整改、跟踪督办。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规范安装和使用行为。依托动态监管平台,开展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机构监管责任落实。交通运输、交警、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路事业发展、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等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事故多发点段、桥梁、隧道、涵洞、公路平面交叉口、护栏(含高速公路护栏)等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重点隐患分级挂牌督办、联合验收评价制度,确保隐患治理成效。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开展客货运企业经营方式监管措施研究,加强对营运车辆事实产权归属、承包经营协议合规性、驾驶员劳动关系等审查,督促企业加强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用车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旅行社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旅游用车安全管理制度,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和车辆,并签订正式租车合同。
(二)狠抓路面管控,交通秩序全面提升。
1、保持重点违法高压严管态势。交警部门要把路面作为主战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严处酒毒驾、“三超一疲劳”、农村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要强化智能交通系统实战应用,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为依托,精准查缉重点交通违法和重点隐患车辆,切实提高路面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农业农村部门要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重点对只签订报废灭失确认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牌证没有收回,以及变型拖拉机未强制报废或妥善处置等情形进行“回头看”,逐一再核实、再确认。要联合交警部门深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和挪用农机牌证行为,及时锁定、查扣上路行驶车辆。
2、推动顽疾治理由末端向前端延伸。教育和体育、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定期研判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形势,有针对性的部署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力度,并通过优化校车保障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黑校车”问题。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立足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流动治超点和货运源头单位周边区域,大力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治理,对严重超限超载的,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超标低速电动车行为,推动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闭环监管。在办理涉及超标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中,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倒逼生产、销售企业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三)狠抓组织优化,城市畅通全面提升。
1、规范城市交通顶层设计。交警、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路事业发展等部门要落实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联合开展大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前评估和后评估工作,提出相应调整意见或改善措施,强化城市建设与交通管理需求的衔接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发展和改革、交警、交通运输、公路事业发展等部门要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要加强停车供给需求管理,摸排停车资源短缺重点区域,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停车供给区域差别化策略,合理配置停车资源,加大停车收费差异化力度,通过价格政策引导停车需求;推行错时停车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停车”的融合发展,方便群众在线查询和预约停车泊位,提高停车设施周转利用率。
2、深化治乱疏堵综合整治。交警、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路事业发展等部门要聚焦学校、医院、商圈、景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摸排交通堵点、乱点和安全隐患点,逐一建立基础台帐,研究治理方案,推动有效整改。交警部门要推进交通精细化管理,通过优化信号灯配时、规范标志标线、合理分配路权、智能诱导出行等措施,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要持续整治乱停车、乱变道、闯红灯、闯禁行、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交通违法行为,对因乱致堵保持“零容忍”。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发挥公益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等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狠抓基层管理,农村短板全面提升。
1、织密织牢管理力量网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紧密围绕平安乡村建设,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和“一站一室”“两员”建设纳入综治体系,压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做实综合治理网络。交警、银保监部门要深化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模式、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两站两员”建用并重,取得实效。
2、夯实交通安全管理基础。交警部门要加强山东省农村(社区、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的推广应用,指导农村(社区、单位)管理力量全部安装并规范使用,加强辖区车辆、驾驶人、道路、安全设施等日常管理、检查、服务,确保基础信息底数清、情况明,实现日常工作在线部署、监督预警、考核评价。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逐步推进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强化路段降速和路口警示。交通运输、公路事业发展、交警、教育和体育等部门要借助“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低等级公路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客运车辆、校车通行和穿镇穿村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逐步完善安全设施,提升安全保障。
(五)狠抓宣传教育,文明共识全面提升。
1、聚焦重点群体精准宣传。交警、教育和体育、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好客货运、危险货物运输、校车等重点驾驶人教育,分别建成辖区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三类重点群体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预警信息和警示案例。要深入重点运输企业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和应急演练,点对点、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交警、教育和体育部门要聚焦校园中小学生、农村“一老一小”及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策划制作贴合实际、贴近生活、易于传播的宣传活动和资料,开展精准宣传。
2、强化曝光警示震慑效应。交警、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坚持和完善重点隐患分级曝光机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定期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名单等曝光行动,并跟踪报道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广播电视部门要策划专题报道,办好专题专栏,通过深度调查、以案说法、现场报道等形式,加大对重点违法和典型事故曝光力度,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交警、财政部门要健全落实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开展行车无违法奖励活动,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六)狠抓责任落实,共建共治全面提升。
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共建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和推进,并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巡查重要内容。发展和改革、交警、交通运输、银保监等部门要推进道路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失信企业和个人的严重违法行为与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职业准入、保费核定等挂钩,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健全完善客货运企业和驾驶人信息通报机制,将所属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车辆检验、驾驶人审验等重要情况作为运输企业在资质许可、购买服务、评优表彰等方面重要参考和驾驶人在职业准入、评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2、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共治责任。县交安委要依法加强对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事故信息通报、问责建议、安全隐患日常管控、重大事项挂牌督办、追责情况发布等工作机制,有力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交警、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化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对较大及以上事故、典型事故进行挂牌督办,重点对涉事企业、道路建设管理部门、驾驶员培训和车辆检验检测机构等进行责任倒查和追责,切实起到“查办一起案件、震慑一个行业、警醒一大群体”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凝聚共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深入分析研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结合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意见,加强部署调度,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开展。
(二)密切协作,形成治理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信息传递、联合执法等协同机制,定期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存在突出问题,研究重点工作推进措施。县交安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调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联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三)量化推进,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一致、分工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县交安委要灵活采取专项调研、第三方评估、民意征询等方式实施监督,严格落实量化推进措施,确保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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