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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2669855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22-12-09

发布日期:

2022-12-09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政办字〔2022〕21号

有效性:

有效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2〕2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2022年度引黄引河灌区骨干工程(市级)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38号)要求,结合我县县级工程情况和各镇街实际用水量、沟渠淤积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计收任务

(一)引黄灌区。我县引黄水量计量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市核定我县计费水量为3211万立方米。根据《关于核定高唐县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试行价格的通知》(高发改字〔2021〕6号)要求,我县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试行价格为0.18元/立方米,2022年度引黄灌区农业水费应计收577.98万元,其中市级费用353.21万元、县镇级费用224.77万元。

(二)引河灌区。我县引河水量计量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0日,市核定我县计费水量为2019万立方米,2022年度我县引河灌区农业水费应计收149.26万元,其中市级费用110.90万元、县镇级费用38.36万元。

二、计收时间

2022年12月13日前,各镇街一次性完成2022年度农业水费计收工作,并上缴县财政专户。

三、计收要求

2022年度引黄引河灌区水费计收工作由各镇街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引黄引河灌区水费计收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计收职责,严格计收政策,规范计收方式,保证按时足额计收,严禁违规收费,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高唐县2022年度引黄灌区农业水费计收表

      2.高唐县2022年度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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