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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畜牧业、渔业
2022-12-09
2022-12-09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2〕21号
有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2022年度引黄引河灌区骨干工程(市级)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38号)要求,结合我县县级工程情况和各镇街实际用水量、沟渠淤积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计收任务
(一)引黄灌区。我县引黄水量计量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市核定我县计费水量为3211万立方米。根据《关于核定高唐县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试行价格的通知》(高发改字〔2021〕6号)要求,我县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试行价格为0.18元/立方米,2022年度引黄灌区农业水费应计收577.98万元,其中市级费用353.21万元、县镇级费用224.77万元。
(二)引河灌区。我县引河水量计量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0日,市核定我县计费水量为2019万立方米,2022年度我县引河灌区农业水费应计收149.26万元,其中市级费用110.90万元、县镇级费用38.36万元。
二、计收时间
2022年12月13日前,各镇街一次性完成2022年度农业水费计收工作,并上缴县财政专户。
三、计收要求
2022年度引黄引河灌区水费计收工作由各镇街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引黄引河灌区水费计收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计收职责,严格计收政策,规范计收方式,保证按时足额计收,严禁违规收费,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高唐县2022年度引黄灌区农业水费计收表
2.高唐县2022年度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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