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高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徐启静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十八届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高唐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由高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徐启静进行解读。
【观点呈现】
一、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要内容有什么?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中心大局,以落实战略部署、保障服务民生为重点,包括“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措施”“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高唐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高唐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高唐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高唐县“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相关7项。通过编制目录,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现“可视化”的计划管理,决策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得以明确,从源头上确保决策事项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得到有效监督,有利于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是什么?
1.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4.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5.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6.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7.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决策,不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该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四、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县司法局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
五、公众如何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
决策承办单位根据决策事项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如果决策事项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可能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张慧
咨询电话:0635-395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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