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依据
2022年10月27日,山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水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909号),明确为深化农业用水价格改革,规范农业灌溉供水收费行为,全面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水价。2023年,高唐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高唐县农业用水终端价格的通知》,明确水价政策。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对高唐县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标准及总额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以附表的形式展现了各镇(街)水价、水量、水费构成。
一是引黄灌区水量及水费。2024年度,计费水量为6430万立方米,农业水费总额为1157.4万元。该水费主要包括市级费用和县乡级费用。市级费用包括沉沙池区群众生活补助粮折款和市级清淤。县乡级费用包括县级费用和镇级清淤费。
二是引河灌区水量及水费。2024年度,计费水量为2768万立方米,农业水费总额为221.44万元。该水费主要包括市级费用和县乡级费用。
三是计收时间和方式。明确了水费、清淤费及池区群众补助粮折款计收时间。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水利局
具体联系人:武恒
咨询电话:0635-395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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