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依据
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8号文件精神,起草了高唐县《关于推进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十条措施》。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高起点规划,打造夜经济县域品牌。按照“一区、两轴、三圈”的总体布局,即以主城区为主体,以官道街、金城路为两轴,以天齐庙锦里、书画小镇、财富广场为三圈的夜经济集聚区。打造“高唐州不夜城”品牌,完善夜购、夜食、夜游、夜健等夜间产品供给,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品质夜市和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经济场景。建设特色街区,培育夜间经济载体。丰富消费业态,完善夜间产品供给。培育产业基础,优化夜间消费服务。
(二)高标准服务,完善夜经济功能配套。优化公共配套设施。优化管理服务环境。构建科学的夜间经济治理体系,建立居民、游客、政府共管机制,鼓励成立各类街区管理机构,规范本区域夜间经济发展。优化夜间出行服务。指导改善提升景区景点周边停车场条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立临时停车区域,灵活采取限时禁停措施或限时停车措施。
(三)高规格指导,建立夜经济推进机制。成立高唐县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夜间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定向包靠夜间经济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夜间经济项目建设、改造、业态引进等工作。将夜间经济发展情况纳入重点工作或重点项目观摩。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尽快制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从2023年到2025年,县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夜间经济发展,用于对认定的特色街区、文旅消费集聚示范区等管理机构和夜间经济重点项目的奖励,以及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补助、冬季补贴等。夜间经济街区运行管理原则上实行“以市养市”,对发展夜间经济的市场主体根据需求适当给予财政补助。支持运营商集中结算、统一核算、完善会计资料,对纳入统计部门限上统计的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投资主体按照总投资额的1%-5%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王芳锐
咨询电话:0635-395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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