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高唐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殷光磊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对《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原预案逐渐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机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机构改革后,国家、省、市、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着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现行预案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的工作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总体预案》,按照程序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经专家评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决策依据
《总体预案》修订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聊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和“综合+行业”的工作要求。一是着力理顺应急管理责任,优化突发事件指挥协调机制,强化各有关部门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二是着力解决现行预案中暴露出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难以区分等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等方面作用。四是坚持实效导向,认真梳理当前高唐县面临的各类灾害风险,对风险防控、预警响应措施、应急处置、资源保障等重点内容与关键环节作出研究细化,提出针对性措施。全面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
四、重要举措
第一部分总则中,明确了预案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明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四类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等内容,明确高唐县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在第三部分组织指挥体系中,对县级领导机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家组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内容,细化了工作步骤和措施。在第五部分强化了人力、财力、物资装备、医疗、交通、安全、通讯、公共设施等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在第六部分预案管理中,对预案编制与审批、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进行规范。并对责任与奖惩进行了说明,规定了给予表扬或奖励、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形。在第七部分附则部分,规定生效时间、解释权等内容。在附件中,制订了高唐县主要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主要牵头部门、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清单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县的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适用于指导发生在高唐县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高唐县行政区域的有关机构或人员,应由高唐县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六、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其性质、影响范围、可控性、造成损失和危害程度等因素,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董文龙
咨询电话:0635-39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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