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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26713898

发布日期:

2020-06-23

发布机关:

高唐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标题:

解读《关于公布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解读《关于公布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时间:2020-06-23 16:45来源:高唐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280号)要求,我县完成了新一轮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于2020年4月通过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家组验收,现将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情况予以公布

二、主要内容

(一)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

北至105国道、514国道(原316省道),西至514国道,南至308国道(原322省道),东至105国道,东西长约8.4公里,南北宽约10公里,此次城区土地定级估价范围为74.45平方公里。

(二)各用途土地级别的划分

根据土地区位条件和利用效益,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共服务用地均划分为四个级别。

(三)基准地价内涵

高唐县城区基准地价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土地,按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权利状况: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为1.5,住宅用地为1.4,工矿仓储用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1用地为1.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服务2用地为1.0。

3、基准地价设定年限: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

4、土地开发程度:一、二级地“七通一平”(包括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供气、供热、土地平整),三级地“五通一平”(包括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土地平整),四级地“四通一平”(包括通路、供水、通电、通讯、土地平整)。

(五)基准日:2019年1月1日。

(六)土地还原率:商服用地为6.4%,住宅用地为6.2%,工矿仓储用地为5.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1用地为5.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2用地为5.5%。

(七)土地用途及评估标准说明:我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根据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标准,按一级类用地中的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划分土地用途,评估确定基准地价;对建设用地中其它用地类型的土地价格,考虑不同用途土地的收益能力和体现的价格差异,依照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的级别基准地价标准进行归类、修正确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按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1用地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按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2用地基准地价进行评估;物流仓储用地参照商服用地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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