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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26713925

发布日期:

2020-07-27

发布机关:

高唐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标题:

解读《关于印发高唐县村级土地托管服务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解读《关于印发高唐县村级土地托管服务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27 17:10来源:高唐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6月份中华全国总社新一届理事会班子上任以来,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了“全国总社深化综合改革暨壮大培植工程大会”,会上对供销社综合改革以及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土地托管服务、中央厨房工程以及开展农机作业、粮食收储等业务做了具体布署和规划。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是为农服务中心“七大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县供销社兴建了8处高标准的为农服务中心,已经具备了依托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有利条件。去年以来,琉寺供销社以坐标为农中心为龙头,在全镇近60个村成立了村级土地托管服务站,分别以全托管、半托管、保底分红托管模式,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实现了大约3万亩的土地托管服务,不断壮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了“村集体增效、农民增收、供销社发展”的良好模式。这个做法和模式也正好符合上级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一项要求,符合乡村振兴的有效选择。于是市供销社为推广和宣传高唐县供销社做法,确定召开一次“村级土地托管服务站建设工作”现场会。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请求县政府出台一个扶持全县村级土地托管服务站建设的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是指导思想。这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2015】11号文件精神出发制定的。二是任务目标。2020年上半年,以琉寺镇为试点,建设了60个村级土地托管服务站;下半年,其余每个镇村至少建设20个村级服务站。三是工作要求。实现明确服务方式,明确运营模式,明确增收渠道,明确职责定位,明确服务格局,再就是明确职责分工,保障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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