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7月,《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鲁政字〔2022〕130号)提出:2022年,16个市全部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成“威海市引领带动、沿黄9市重点推进、其他城市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
2022年12月31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聊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同步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鲁政字〔2022〕130号)及《聊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了《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针对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城乡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再生资源和绿色创建等领域《方案》共提出了45项指标,七项重点任务。
一是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绿”,实现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二是构建多元化循环发展模式,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三是坚持城乡统筹分类,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四是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五是提升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六是完善回收网络布局,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七是以绿色创建为引领,加快推进美丽高唐建设。
五、实质性解读
到2025年,高唐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全面达成,打造信息监管“一张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2%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以上;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5%,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绿色生活和生产方式全面铺开,力争建成“无废工厂”等“无废细胞”30个以上。
六、关键词诠释
(一)无废城市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
(二)碳达峰、碳中和
碳达峰是指我国承诺2030年前,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降低。
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然后通过植物造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
联系人:宋艳
联系电话:0635-617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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