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高唐县财政局
gtxczjbgs@lc.shandong.cn
0635-3959196
252800
高唐县政通西路203号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春冬)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夏秋)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县级权限内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税收政策管理。拟订全县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完善全县税收保障机制。
(四)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全县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的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县财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六)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开发区、镇(街道)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七)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县财政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镇(街道)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八)负责拟订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县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县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十一)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三)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取全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五)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全县国有金融资本、国有文化资产等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等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六)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权限管理县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
(十七)负责拟订优化县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县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
(十八)负责县属国有资本授权运营体制改革,按照权限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县属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十九)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批县属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县属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二十)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委派相关企业领导人员。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确定负责人薪酬和奖惩。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
(二十二)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县属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
(二十三)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按照权限对违法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十四)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有关资金筹措保障和经费预算安排,以及县属学校、公立医院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县属学校、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配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全县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县属学校、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相关信息数据的维护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接受县财政局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县级干部周转住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产,以及有关国有土地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等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工作,实现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二十五)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二十六)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十七)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高唐县政通西路203号
办公电话:0635-395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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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春冬)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夏秋)

赵士军

李乃涛

赵卫东

李瑞杰

李淑杰

赵汝新

张凤华

李彬

许明霞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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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 (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贯彻县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 (五)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六)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七)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县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张超林 | 0635-3959196 |
综合科(挂法规税政科牌子) | (一)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 (二)牵头组织全县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 (四)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 (五)管理财政票据。 (六)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 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七)管理住房改革资金。 (八)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九)审核其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 (十)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县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十三)研究提出实施全县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 (十四)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 (十五)承担全县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七)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的具体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 (二十)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 (二十一)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十三)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二十四)负责有关行业党建工作。 (二十五)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于晓峰 | 0635-3952302 |
预算科(挂政府债务管理科牌子) | (一)研究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 (二)组织编制全县中期财政规划。 (三)组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 (四)组织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 (五)牵头全县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 (六)拟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 (七)指导县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 (八)组织审核、汇总年度县属开发区、镇(街道)财政预算。 (九)承担县对开发区、镇(街道)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 (十一)负责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县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 (十三)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 (十四)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 (十五)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考核县开发区、镇(街道)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 赵振涛 | 0635-3959071 |
国库科(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牌子) | (一)组织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全县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 (二)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县财政国库。 (三)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四)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五)管理全县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 (六)负责全县财政国库资金调度。 (七)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 (八)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九)负责转发、传达省市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措施等上级规章制度 (十)制定全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 目录以及有关限 额标准。 (十一)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各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市级购买服务计划 (十三)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 (十四)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 | 许明霞 | 0635-3957532 |
经济建设科(挂工商贸易科牌子) | (一)承担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二)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三)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 (三)拟订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四)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五)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 (六)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七)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九)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十)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十一)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 | 常蕾 | 0635-3958071 |
行政政法科 | (一)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二)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三)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 (四)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五)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 李杰华 | 0635-3951159 |
教科文科 | (一)承担科技、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和旅游、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二)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三)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 (四)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 (六)起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七)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 | 万德英 | 0635-3951583 |
国有资产管理科 | (一)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 (三)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 (四)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五)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 (六)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八)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 (十)负责拟订县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十一)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十二)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十三)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全县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办法。 (十四)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 (十五)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六)审核所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发债方案。 (十七)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十八)负责研究提出优化全县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十九)负责审核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 (二十)负责拟订所出资企业合并、合资等重组方案。 (二十一)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 (二十二)牵头拟定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建议,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十三)指导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组织审议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年度报告。 (二十四)牵头县财政局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 (二十五)负责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有关工作。 (二十六)负责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二十七)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有关董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做好考核评价等日常管理。 (二十八)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相关人员薪酬以及奖惩建议。 (二十九)推进所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三十)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导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 (三十一)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实施监督。 (三十二)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三十三)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三十四)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 (三十五)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 王孟新 | 0635-3958740 |
社会保障科 | (一)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二)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三)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四)牵头承担全县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 | 殷文苑 | 0635-3958713 |
农业农村科(挂金融科牌子) | (一)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二)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三)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 (四)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六)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七)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 (八)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九)拟订全县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 (十)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市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十二)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 (十三)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县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十五)对县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十六)提出县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 (十七)对县开发区、镇(街道)政府引导基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八)拟订全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 (十九)负责全县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 (二十)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 (二十一)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 (二十二)编制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二十三)拟订县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 (二十五)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亊会报告。 (二十六)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 张伟 | 0635-3953012 |
预算绩效管理科(挂财政监督办公室牌子 ) | (一)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 (三)组织实施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指导县开发区、镇(街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六)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 (七)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尹燕莉 | 0635-3951056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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