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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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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高唐县司法局

电子邮箱:

gtxsfjbgs@lc.shandong.cn

办公电话:

0635-3956056

邮政编码:

252800

办公地址:

高唐县鼓楼东路589号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春冬)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夏秋)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公民普法内容,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刘新华

职务职级
高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基本信息
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全面负责县司法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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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

职务职级
高唐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
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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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

职务职级
高唐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
女,汉族,1978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行政执法监督科(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普法依法治理科。【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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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奇

职务职级
高唐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基本信息
男,汉族,1976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联系指导司法鉴定工作。【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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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洋

职务职级
高唐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
女,汉族,198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刘新华同志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分管法治调研督察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备案审查科、人才工作科,联系指导律师事务所工作。【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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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媛媛

职务职级
高唐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基本信息
女,汉族,198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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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督查、值班、后勤、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化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 袁传亮 0635-3956056
法治调研督察科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重大决策。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全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牵头全县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 李相义 0635-3951636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赵霞 0635-3951636
行政执法监督科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李明明 0635-3950596
行政复议应诉科 依法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事项。负责县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 冯凯 0635-3950178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张猛 0635-3951259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监督、年度考核。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张震 0635-3955636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 面向全县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依照法律法规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代理、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承担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事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承担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宣传和相关培训工作;使用法律援助资金。承担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等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工作。 梁书磊 0635-3956078
高唐县公证处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可以办理下列事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张成豹 0635-395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