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高唐县统计局
gtxtjjbgs@lc.shandong.cn
0635-6013950
252800
高唐县政通西路203号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春冬)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夏秋)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
(四)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五)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
(六)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七)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
(八)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指导全县统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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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各镇(街道)统计机构负责人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各级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石林 | 0635-6013956 |
业务科 | 负责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拟订全县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全县服务业统计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服务业统计制度以及实施方法。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各镇(街道)服务业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区域经济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建立全县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应对气候变化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济普查、区域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对全市城镇化发展情况、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 王婉依 | 0635-6013964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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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 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统计调查方法和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承担全县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辅助工作;承担全县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人口、科技、城镇化等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辅助工作;承担搜集、汇总、整理相关社会经济发展统计调查资料工作;承担相关社会经济发展统计分析研究、统计预测,向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工作;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梁育江 | 0635-6013964 |
县统计普查中心 | 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统计调查方法和统计制度,承担实施各种全国性的国情国力定期普查工作以及全省性的抽样调查工作;承担普查、抽样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汇总、整理、上报统计普查及抽样调查数据,对统计普查及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统计预测,向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承担全县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和名录库维护工作。 | 李增强 | 0635-6013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