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高唐县科学技术局
gtxkjj@lc.shandong.cn
0635-7219606
252800
高唐县政通西路203号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春冬)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夏秋)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三)负责制定县级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申报管理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基地计划。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创新调查,参与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统筹软科学研究。
(六)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和省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七)组织实施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八)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
(十)负责全县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一)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负责拟订国(境)外专家来我县定居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负责“齐鲁友谊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全县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应用研究。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县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殷光磊

孙黎丽




林连锋

刘春晗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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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 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指导科技信息库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承担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科技进步考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承担局机关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承担国家、省、市、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领域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以及农村与农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基地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申报管理相关领域平台、基地。承担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等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内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 | 韩永 | 0635-7219606 |
高新技术科 | 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申报管理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实施国家和省科技报告制度。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县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申报管理相关领域平台、基地。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战略性重大工程,提出全县科技创新重大战略布局建议。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我县参与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和省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相关协调工作。 | 陈美建 | 0635-7219607 |
科技合作科 | 组织实施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推进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相关工作。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县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政府双边和多边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申报管理市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保障规划。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 王亚伟 | 0635-7219608 |
人才工作科 | 牵头本领域、本部门人才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职责。组织实施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以及宣传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提出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外专双百”项目。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负责“齐鲁友谊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 许光元 | 0635-7219608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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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 承担宣传科技创新政策、提供科技信息、配合开展科技培训、协助科技统计等辅助性工作;承担科技合作与交流服务、科技人才服务等服务性工作;完成县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韩永 | 0635-7219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