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gtxzjjzhbgs@lc.shandong.cn
0635-3951837
252800
高唐县鱼邱湖街道鼓楼东路448号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春冬)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夏秋)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省市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拟定全县城市设计、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县城区市政道路(路沿石、人行道铺设等)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县城区防汛工作。牵头制定城市规划区防汛规划,负责县城区防汛设施维修计划和应急预案编修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十三)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四)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共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水利、铁路、民航、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筑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房屋建筑工程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和场(厂)内专用车辆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贯彻执行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建设要求,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监督检查城市重要区位防护准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落实。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王锐

董华

初瑞兴




张健




李月龙




白旭辉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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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和征收科(挂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工作,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处理。负责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制度。负责本县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县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参与拟订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 赵传坤 | 15906353277 |
城乡建设科(挂项目规划建设科牌子) |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人防建设规划、综合计划。指导城市排水和配套管网等市政设施的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排水(雨污分流等)和配套管网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防汛工作。牵头制定城市规划区防汛规划,负责县城区防汛设施维修计划和应急预案编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路沿石调整、人行道花砖铺装、落水井、收水箅子等)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 王 震 | 13963588810 |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挂人防工程管理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 杨占强 | 13969503456 |
建筑市场监管科 |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推进县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管理全县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标准化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人防科研发展规划,开展人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雕塑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 赵志刚 | 15725580275 |
办公室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办)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办)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局(办)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办)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办)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局(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合考核。负责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牵头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 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国家和省市县拨人防经费、国有资产及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办)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管理。负责研究拟订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内部审计。 | 陈雷 | 0635-3951837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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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领域内开发经营类投诉、热线受理工作;承担全县范围内房屋交易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承担物业行业协调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老旧小区改造辅助性工作;承担推进落实全县红色物业建设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为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协助征迁工地扬尘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协调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数据统计、政策宣传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完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董华 | 0635-7123009 |
建筑工程质量服务站 | 主要职责:承担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服务、安全生产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杨占强 | 0635-3951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