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高唐县民政局
gtxmzjbangongshi@lc.shandong.cn
0635-2969288
252800
高唐县政通路劳动大厦5-6楼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春冬)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夏秋)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县级权限内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县级权限内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上级财政拨付和县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于庆岭

李风芝

董瑞华

刘胜福




宋玉清

董淑媛

陈瑛楠




王训芳

谷振娟

赵旺生

韩秀伟

杨淑芝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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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信访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党风廉政等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 王黎 | 0635-2969277 |
规划财务科 | 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协助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资金和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意见。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丁波 | 0635-2969296 |
党建和政策法规科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 孙晶 | 0635-2969299 |
政工科 |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赵洪建 | 0635-2969299 |
社会救助科 | 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镇(街)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镇(街)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县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 于海勤 | 0635-2969265 |
养老和福彩科 |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组织推进全县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协助市福彩中心做好我县福利彩票销售和福彩投注站点的服务工作。 | 尹茂聪 | 0635-2969285 |
儿童福利科 |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 张杰 | 0635-2969256 |
社会事务科 | 推进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县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 | 陈雪媛 | 0635-2969280 |
社会组织和慈善科 | 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和在县级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社会捐助工作。 | 刘瑶 | 0635-2969261 |
区划地名科 | 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申报镇(街)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做好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县际边界争议,配合市民政局做好与邻市、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审核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县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审定本县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 丁波 | 0635-2969296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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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 承担高唐县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引导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救助困难群众,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范围内,承担慈善服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谷振娟 | 0635-2969206 |
高唐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 承担婚姻登记经办服务工作,制发婚姻电子证照;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苏亚楠 | 0635-3992055 |
高唐县殡仪馆 | 承担全县范围内遗体火化、遗体运输、遗体存放(含冷藏)、遗体告别仪式、骨灰寄存、公墓建设、公墓销售等殡葬服务工作;提供殡仪服务场所、设施及礼仪等服务;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康怀颖 | 0635-3601997 |
高唐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 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承担对县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寻亲、返家等职责,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焦光 | 0635-2969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