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gtxcgjbangongshi@lc.shandong.cn
0635-3951617
252800
高唐县金城西路121号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 春冬) 上午 8:30--12:00; 下午 15:00--18:30(法定工作日 夏秋)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规定。
(二)参与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政策规定、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参与拟订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定、发展规划、改革措施。
(三)县综合执法局是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管理范围内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城区管理范围内分工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区管理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数字化城管等方面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四)负责全县城市集中供热、城镇燃气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五)负责县城区管理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渗沥液的处置,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渗沥液的处置。
(六)负责城市管理部门特许经营的实施与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政公用产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质量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维护资金和综合行政执法经费计划。
(七)负责县城区管理范围内的城市空间、道路、停车站点、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广场、绿地、桥涵设施、地下管网、过街通道、综合管廊等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的监管;负责县城区管理范围内的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城市亮化美化及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和有偿使用。
(八)负责县城区管理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领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气门站及城镇供气管网的安全监管。
(九)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人民防空管理(涉密事项除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1.城市规划管理方面,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和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行使对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市场监管方面,行使对在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行使对城区内无固定门店、流动性商贩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安排患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未取得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街头饮食摊档经营行为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出售迷信物品、从事迷信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党、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王勇

赵敬亮

赵九雷

朱宁

白友波

丁鑫

贺同坤

杜金亮




王健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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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 |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其他全局性需要综合协调的临时性工作。负责将城市维护资金和承建项目资金计划纳入部门预算,并负责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款项、追缴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所得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城市燃气、供热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对重要问题开展审计调查。负责局机关项目采购工作。牵头组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活动组织实施、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建议、政策功能落实、采购信息公开、询问和质疑答复、结果评价以及与财政部门的业务沟通和衔接等工作。牵头组织分工管理的市政设施(过街通道、城区道路的路灯等)、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建设、维护和管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查报批、工程招标、环境协调、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牵头组织工程项目交接。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项目采购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考评工作,拟订考评办法、考评奖惩标准和实施细则,制定年度考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提出协调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组织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总体预案,协调应对相关突发事件。负责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力量,统计上报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督促检查移送、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服务热线的承办工作。 | 辛宇 | 0635-3951617 |
人事科(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薛振梅 | 0635-3952053 |
政策法规宣传科 | 开展政策调研,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审核、复审,提出审核意见、拟订处理文书、整理归档执法案卷。负责案审会的组织和督办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人员普法、法制教育培训。牵头组织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相关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管理服务工作。参与特许经营协议审核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负责社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舆情分析、监控和引导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的维护和管理。统筹协调本系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 刘峰 | 0635-3952029 |
市容市政管理科 | 负责拟订县城区管理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月工作计划,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维护资金和城建项目资金计划。指导监督环境卫生作业和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等相关工作。指导城市美化工作。负责制定便民市场规范并督导落实。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县城区范围内分工管理的市政设施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月工作计划,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分工管理的市政设施城市维护资金和城建项目资金计划。负责分工管理的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和质量监督。监管城市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亮化工作;指导做好广场、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市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县城区管理范围内园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月工作计划,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园林县城创建工作。负责编制园林城市维护资金和城建项目资金计划。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管理。负责园林绿化项目管理和质量监督。参与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设计和绿地率的审核认定。指导城市规划区单位附属绿地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环境艺术作品设置的布局规划和技术标准。参与城区环境艺术作品设置和施工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拟订城市供热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供热行业建设管理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热电联产及行业协作工作。参与集中供热企业特许经营权授予。负责对供热特许经营者监管工作。负责供热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负责拟订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参与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重大燃气特许经营、重大燃气事故调查处理、燃气销售价格、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工作。 | 钱勇 | 0635-3952025 |
数字化城管中心 | 负责组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局网络、信息化系统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12319城管热线的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投诉、举报件的受理、协调、分解、复核、回复工作;负责数字化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 柴剑 | 0635-3951128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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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住建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人民防空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 赵九雷 | 0635-3952078 |
高唐县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 | 承担公用事业相关行业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担城镇燃气、供热行业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城乡环卫行业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县城区管理范围内景观亮化新建、改建、扩建、提升和竣工验收后的管理维护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县城区管理范围内公园广场、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竣工验收后管理维护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 赵敬亮 | 0635-3952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