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gtxrsjbgs@lc.shandong.cn
0635-6066311
252800
高唐县政通路207号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春冬)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夏秋)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县级权限内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 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参与监督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情况。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组织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起草人才开发规范性文件。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和省、市表彰奖励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县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九)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对安全生产领域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支撑作用,推进网上办事和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 金等相关抚恤政策的落实。
2.与行政审批局相关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 管谁监管”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集中审批,对划入的审批事项的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加强行政审批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管工作的衔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县行政审批局在审批业务办结后,将审批事项业务办理信息传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查看接收审批业务信息,依法对审批事项进行监管。

刘时雨

张富勇




吕建国




方长芹




李强




丁梦真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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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县级权限内的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档案收集、 传递、整理、分类、鉴定、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 | 董会坤 | 0635-6066060 |
政工人事科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监管的协调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 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秦雪 | 0635-6066005 |
就业促进科 | 拟订全县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 政策,拟订全县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县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以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的监管工作。 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定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 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 李桂峰 | 0635-6066097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考核认定、考试等工作。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推荐工作。负责授权组建的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评审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备案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 崔明超 | 0635-6066078 |
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科 | 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县管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县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落实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落实。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审查)许可事项的监管工作。 | 丁立霞 | 0635-6066035 |
社会保险科 | 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县本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完善和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落实工伤待遇政策,承担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法 律法规的宣传及咨询工作。 拟订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参与监督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情况。 | 郝文哲 | 0635-6066319 |
执法监察办公室 | 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等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 王庆鹏 | 0635-6066085 |
工资福利科 |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我县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县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的规定。 | 张周 | 0635-6066379 |
人才工作科 | 牵头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负责牵头本领域、本部门人才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 | 赵辉 | 0635-6066370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人员职务任免工作制度,落实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和省、市表彰奖励制度。拟定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县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承担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 李伟 | 0635-6066006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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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一)贯彻落实就业、促进创业和人才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承担管理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农民工专项就业服务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承担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全县创业担保贷款事务性工作。(三)承担举办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监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服务。(四)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为人事代理、基本社会保险代理、流动党员管理、人才流动、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等工作提供公共服务。(五)承担组织开展对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培训、公共创业服务及创业活动,推进全县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企业管理人员、工人培训的事务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企业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六)开展人力资源、劳动者就业失业等信息调查、统计和分析,承担就业失业登记服务工作。(七)承担全县失业保险经办、失业人员再就业事务性工作。(八)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李川 | 0635-6066086 |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一)贯彻落实和宣传关于养老、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保险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承担协助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算、运行分析、账户管理、监测预警以及基金保值增值等事务性工作。(三)承担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四)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稽核内控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配合工作。(五)承担社会保险档案和全县社会保险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工作。(六)承担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数据规范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七)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王殿寅 | 0635-6066366 |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一)承担高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二)依法受理并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三)指导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预防调解工作。(四)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五)协助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业务指导、仲裁员聘前培训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指导等工作。(六)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刘海慧 | 0635-6066309 |
县干部人事服务中心 | 承担全县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科级以下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接收保管、档案信息化、档案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利用、档案审核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档案库房安全和技术防护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李艳君 | 0635-6066315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投诉中心 |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举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劳动保障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南建国 | 0635-6066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