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高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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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5-3951372
252800
高唐县政通西路203号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春冬)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夏秋)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与中国人民银行高唐县支行牵头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县级权限范围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村经济、工业、能源、综合交通运输、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并协调实施,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县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综合平衡全县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和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十二)研究提出全县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实施县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县“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十四)组织研究全县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权限和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县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核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县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参与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县级权限范围内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提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管理全县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商品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负责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指导全县粮棉储备体系建设,选定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的规模、总体布局、动用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储备粮棉管理责任,对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以及技术规范。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统计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保障城乡居民、灾区以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贯彻执行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省能源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研究提出全县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负责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全县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能源保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和压煤建筑物搬迁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油区管理。承担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县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拟订全县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负责能源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县际以及境外能源开发利用。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军民融合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十九)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下达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将建设项目安全条件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参与对不符合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的非煤矿山、化工等企业关闭及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监督粮油仓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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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 于李昕 | 0635-3951372 |
规划科(挂价格管理和政策制定科牌子) |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拟订全县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以及政策建议等。 | 张伟 张强 吴英芹 | 0635-3951372 0635-5103528 |
投资科(挂服务业科牌子) |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产业政策的建议。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等。 | 彭鹏 | 0635-3951372 |
社会发展科(挂粮食和物资科牌子) |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参与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等。 | 郭勇 | 0635-6013260 |
高技术经贸外资区域科 | 综合分析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提出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衔接平衡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推动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综合平衡各重点区域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布局、发展资金的政策建议等。 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等。 | 卢玉真 郭勇 张莹 | 0635-6103258 0635-6013260 0635-3951372 |
农村经济科(挂煤炭电力油气科牌子) |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以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设并协调实施。 负责拟订全县火电、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公益性、调节性等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生产和供应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油气开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储气设施等应急能力建设。负责指导监督县油气管道保护中心开展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和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油区管理。 | 李永国 袁斌 | 0635-3951372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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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 | 承担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数据汇总、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相关服务工作;承担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宣传、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参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承担人防工程维护、宣传教育、信息统计等人防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县发展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刘扬 | 0635-3951372 |
县价格认证中心 | 承担全县价格认定、价格监测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等机构提出的各类涉案涉税涉纪财物等的价格认定工作。组织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承担对基础性和公益性商品服务领域重点价格问题进行研究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市场供求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开展应急价格监测。完成县发展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单淑芬 | 0635-5103529 |
县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 | 承担全县服务业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分析服务业发展情况,对全县服务业重点行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服务业小升规统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全县服务业规模以上以及重点培育企业统计培训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服务业重点项目统计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县服务业品牌创建争取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县服务业各类人才申报和相关业务培训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对接省、市服务业相关政策争取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县发展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尹作海 | 0635-3902986 |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贯彻执行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为全县粮食产业发展和物质储备工作提供服务。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调查、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供需形势分析等相关辅助工作;开展粮食产业经济研究和学术交流,承担相关科技、信息服务和成果推广等工作;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等。承担县政府储备应急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委托代储和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执行救灾物资年度采购计划,承担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 完成县发展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郑金军 | 0635-5103525 |